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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受理要点

2021-03-09  来自: 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475

  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受理要点

 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,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,并作出如下决定:

  1、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,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,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《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》;

  2、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,应当向委托人出具《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》,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;

  3、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不予受理的,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;

  4、对于函件委托的,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。

关键词: 司法鉴定       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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